資金來源
- 個人積蓄
- 大多數創業者的主要資金來源
- 毋需繳付利息
- 只能提供有限資金
- 親友
- 一個私人集資途徑
- 毋須繳付利息或可低息借入資金
- 親友借出的乃私人積蓄,他們萬一遇到突發需要,可能會要求您即時歸還欠款,這樣便會打亂您的業務運作或發展計劃
- 銀行和金融機構
- 若這些機構認為您的業務計劃可行,而您亦有能力償還貸款,便會借出款項給您
- 訂有明確還款日期,讓您公司的資金管理更有預算
- 利息支出可得到稅務寬免
- 銀行可能要求您以資產作抵押
- 創業資金組織
- 擅於發掘未受注意但有良好盈利潛力的公司
- 很多公司爭相逐競創業資本家的垂青
- 您需要將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和決策權,讓給外來投資者
- 天使資本家
- 一位資金雄厚的人或會願意注資,以換取您公司的股份
- 您需要將部分擁有權和決策權,讓給外來投資者
- 政府貸款及資助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中小企提供多項貸款及資助計劃
請參閱我們的融資五步曲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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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貸款申請
您可能需要在貸款申請中附有下列一些或全部資料:
- 個人財務報表
- 公司最近3年的利得稅及財務報表
- 公司最近1年的損益賬及資產負債表
- 未來12個月的預測現金流結算表
- 業務計劃書
- 證明用作抵押資產的擁有權的文件
請參閱我們的融資及貸款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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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貸款申請的考慮因素
- 您有否注入個人積蓄或資產?這些投資與您申請的貸款額比率是否合理?
- 您有否良好的信貸記錄、工作資歷及推薦書?
- 您有否營商的經驗及/或接受過有關訓練?
- 您有否擬備業務計劃及貸款建議書,詳細闡述您對業務的認識?
- 您公司有否足夠的流動資金,能夠償還每月供款?
- 您本人有否能力償還貸款?
- 您可提供甚麼資產作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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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類別
透支
- 提供額外的營運資金
- 可以港幣或多種主要外幣為單位
- 您可以從戶口透支預先商定的金額,日後可隨時存入款項抵減結欠。
銀行定期貸款- 提供較長期的定期融資
- 定期貸款通常需以公司資產作為擔保,並要求您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
租購及租賃- 購買車輛、機械及設備的另兩種融資途徑
- 若為租購安排,銀行購入資產,再租給您使用;完成最後一期付款,資產所有權會轉讓給您。
- 若為租賃安排,銀行購入設備,再將它在協定的時間內出租給您
- 租賃安排下,您所付租金可以扣稅,而租購安排下,您亦可透過首期購置及年度免稅額獲得稅務利益
代理融通- 最適用以記賬方式交易的經營者
- 您開具發票後即可獲得現金
- 代理融通既靈活又可與公司當前銷售額配合,貸款限額可根據銷售額上升隨時調整
貿易融資及相關服務- 出口商和進口商可以透過信用證結算貿易賬款 - 進口商只有在出口商完全履行信用證規定的條款時才會付款;出口商可從開證銀行處得到付款,不用擔心進口商無支付能力或蓄意拖欠
- 您亦可申請進口及出口貸款
- 出口商可在貨物裝運前後獲得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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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貸款及資助基金
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
- 此計劃是由政府提供信貸保證,協助中小企業向銀行及金融機構取得貸款,購置營運所需的設備及器材,以提升生產力及競爭力
- 營運所需的設備及器材,可包括機械、工具、電腦硬件和軟件、通訊系統、文儀設備、運輸工具、家具及固定裝置
- 全港共有48間貸款機構參與此計劃,滙豐是其中一間
從2003年年底起,政府將業務設備及器材信貸擔保最高額從港幣100萬元提升至港幣200萬元;將擔保期限從3年延長至5年;並且將擔保範圍擴大到包括兩種流動資本貸款。第一種貸款用以解決中小企業由於購置或改善業務設備及器材而引致的營運費用增加的問題。第二種是使中小企業透過呈示應收帳款獲取貸款。對於以上任何一種流動資本貸款,每個中小企業可獲得的最高擔保額是港幣100萬元,最長期限兩年。中小企業培訓基金- 主要目的在鼓勵中小企業為其東主及員工,提供與業務有關的培訓,藉此提升他們的營商技巧/工作技能及競爭力
由2003年2月起,每家中小企業的「東主培訓」最高累積資助上限由港幣5,000元增至港幣10,000元,而「員工培訓」的最高累積資助上限由港幣10,000元增至20,000元。換言之,申請企業可獲的資助金額由港幣15,000增至港幣30,000元。此外,允許企業在培訓項目開課前或培訓項目結束後三十個曆日內遞交申請。 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 「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旨在資助由非牟利的支援組織、工貿組織、專業團體及研究機構從事的有助提升中小企競爭力的研究項目。
- 這些項目包括獎勵計劃、最佳營運守則、交流會議、研討會、資料庫、展覽會、服務中心、支援設施,以及科技應用的示範 。
申請機構就每項獲批項目最可獲基金資助港幣200萬元或該項目經費的90% (以較低金額為準)。
中小企業出口市場推廣基金- 此基金目的在鼓勵中小企業積極參與出口市場推廣活動,藉此協助企業擴展業務。
- 基金提供的資助,可供中小企業參加海外的貿易展銷會/展覽會、考察團,或以出口為主的本地貿易展銷會和展覽。
有關出口推廣活動必須由經驗豐富並信譽良好的機構籌辦,而活動本身亦須與申請企業所經營的業務有直接關係。
由2003年2月起,每家中小企業的最高累積資助上限由港幣10,000元增至40,000元。在不超過港幣40,000元資助上限的情況下,中小企業可作多次申請,但只可就每個活動申請一次。每次成功申請可獲得的最高資助額,將為申請企業繳付受資助項目總費用的50%或港幣20,000元,以較低者為準。中小企業研究資助計劃- 旨在鼓勵中小企業不斷創新、從事科技研究並應用科技於商品及服務上。
申請機構就每項獲批項目最高可獲基金資助港幣200萬元。應用研究基金- 「應用研究基金」是以注資的形式,為有潛質的科技業務及應用研究發展項目提供資金。
- 研究所得的知識產權,將全部由獲資助公司擁有
專利申請資助計劃以往從未擁有任何專利的本地註冊公司或個人均可提出申請。每項獲批申請的最高資助額可達港幣10萬元或專利申請費用總額的90%,以較低金額為準。出口信用保險- 政府透過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信保局),提供一系列出口信用保險服務 。
- 這些服務為本地出口商,包括中小企業提供長達180日的貸款期,方便他們跟海外買家透過信用證達成交易。
- 金融機構接受信保局保單作為有效擔保,據此貼現出口票據並對持有此類保單的中小企業出口商提供貸款。
責任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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